< 更新 更早 >

自柚

在开始之前,先阐明本文关于自由的三个基本视界:

一、本文不会歌颂自由,不会呼唤自由,不会感觉自由不够从而想向周遭索要自由。本文试图表达的,是人类理性对“人”的自由的一种深切的忧虑。

二、本文在探讨“人”的自由的同时,会始终保持大自然的在场与凝视。如果没有这种保持,任何关于自由的谈论都会是狂妄的和鼠目寸光的。

三、本文在“应该”与“是”当中,会坚定不移地站在“是”这一边,关注出发点(初衷)与实际发展中由初衷导出的对初衷的否定,即拉康所谓“症候”(sympton)。比如,与“是”的并肩站立会使本文摒弃类似于将自由视为人类天赋权利的立场——权利不能脱离权利的赋予者存在,而将天当作权利的赋予者,无疑只是人类关于被应许的自恋的后宗教形式的表达。

按照马克思关于自由的三阶段的说法(人身依附->建立在对物的依赖基础上的自由->摆脱对物的依赖的自由)与生产力程度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自由有两个层面:一是人相对于大自然的自由,另一个是人相对于人的自由,前者是后者的基础,而我们在日常里体验的人相对于人的不自由,正是人相对于大自然的不自由的一种从外力到内力的转嫁。人类在大自然面前至今依然非常不自由,人类在有限的自然资源限制下无法填满自身无限的欲望,于是在这种资源受限的条件下在自己社会内部形成层级并相互限制与挤压。

如果我们企图将自由视为人的类本质的一部分,那么我们要记住,主体是淹没于人海的。人类整体对疾病或死亡的每一次战胜,都使得自身低生存力的增殖缺乏应有的限制,从而使主体深陷于主体的海洋,使每个主体的应有扩张不仅严重受限,而且随机地受迫于其他主体或尽情或未能尽情的扩张,甚至从根本上取消了主体自由扩张的正当性,因为任一主体的扩张都放大为人类的扩张,使人类深陷于生存的挣扎中而无法在大自然面前保有(按生产力程度应有的)自由。

而这种人类相对于大自然的不自由,将我们置于今天自由的市场给我们带来的不自由当中。我们眼见无主体的资本的诞生,以及它攫取稳定、高额利润的生存方式,它的存在使每一个人(主体)的存在都成为多余,人深陷于拜物教之中,亦无力摆脱。市场那看不见的手如此有力,它使人们将不可持续的闹剧持续到彻底崩溃的一刻。在途中,已有无数主体的人的尊严的覆灭,最终只得以大面积主体的肉体消灭和人类自身全部精神财富为了结。人的存在历史,只给大自然带来满目疮痍,并给自己留下纵欲与痛苦的回忆。

在这样一种大势之中,任何一个主体的自由,都只能由它对自身力量与智慧在资源受限条件下的运用下取得,而唯有当大量主体都采取可持续的自由方式自由,才能保住人类全体的自由,才能保住我们孩子的自由。

宋皿

Published under (CC) BY-NC-ND tagged with 书写 自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