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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一个健康的家庭应该能够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并给子女一个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

孩子在家庭中应该能够感受到父母对彼此的爱,父母对自己的爱,感受到信任、尊重等积极情感,感受到家庭中存在的秩序和人性,从而建立完整的人格,能自爱和关爱他人,能尊重和信任他人,具有维系、优化乃至建立秩序的信念和信心。

孩子最初通过家庭至亲作为认识世界的触角,养成最初的兴趣、行为习惯和基本素质,并在后继的人生中发挥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走向一条他/她自己的探索旅途,认识和改变世界与自己。

孩子在早年接触到限制、风险、痛苦、矛盾和争斗,通过这样的过程成长和成熟,懂得规则、尺度和自律,学会承受、规避、转化、经营和争取,带着勇气、耐心、韧性和智慧面对后继人生的关卡。

孩子不应该受到虐待也不应当被溺爱,孩子自己的意愿不应该受到践踏也不应当被无限纵容,孩子的行为不应该受到过多限制也不应当缺乏引导和约束。父母双方应共同协商对孩子的教育方针、教育计划,并就对孩子的具体教育措施达成一致后才采取,以确保(尤其在其年幼的时候)孩子能够得到清晰明确连贯自洽的指引。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教育方针、计划、措施达成一致,应采取对孩子成长危害最小的方式给孩子多元化的选择,而且应该能确保双方在孩子面前的威信的对等。双方应尽一切可能避免在孩子在场的情况下争吵乃至打架。

以上描述的内容更多适用于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前。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双方应该多理解和尊重孩子,和孩子保持适度沟通,采用适当的方式规避和孩子的关系恶化与矛盾激化,保持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在场却不再居高临下地指手画脚,从家长和监护人的角色逐步向平等行为能力的亲人、朋友的角色转换。

宋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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