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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死

近来常常想废死的事情。“Devil walks”,这是受害者最可怕的梦魇,恐惧使我们无法安心接受肉体消灭以外的结局,生怕施害者依然没有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施害者的逍遥不仅构成一种嘲弄和猖獗,而且对受害者的安宁构成挥之不去的威胁。这样强烈的情感使我无法像有些学者一样嘲笑死刑拥戴者的愚昧冷血。

无数无辜者伏诛的可怕历史,“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的思想,都说明着死刑制度的可怕和无用。因为参与到“以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的过程中的不适,和因为无法参与到用聚光灯挽救一个无辜者的过程中的难过,都说明了正视死刑的正常人其实是难以接受死刑的。所以我无法拥戴死刑。

我认为废死是应当的,认为不应当鼓吹死刑,但仍然认为死亡不是无公正社会下草民的最坏结局。相比废死之远水,我更关注斩立决的减少,关注死缓、无期、有期之间的区分度和判例比。

宋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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