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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下午《阅读·深圳》,最喜欢的是蔡印时老师朗诵的李白《将进酒》、陈思芊小朋友朗诵的朱自清《匆匆》、周恩宁小朋友朗诵的顾城《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黄丹丹女士朗诵的刘虹《观阿根廷〈激情探戈〉》、群诵的埃里蒂斯《疯狂的石榴树》、伴奏伴舞的无迹《月光下的凤尾竹》。

洛夫《与李贺共饮》:你激情的眼中 温有一壶新酿的花雕 自唐而宋而元而明而清 最后注入 我这小小的酒杯

顾城《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希望 每一个时刻 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 我希望 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 画出笨拙的自由 画下一只永远不会 流泪的眼睛

顾城《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在希望 在想 但不知为什么 我没有领到蜡笔 没有得到一个彩色的时刻 我只有我 我的手指和创痛 只有撕碎那一张张 心爱的白纸 让它们去寻找蝴蝶 让它们从今天消失

朱自清《匆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陈思芊小朋友朗诵的朱自清《匆匆》、周恩宁小朋友朗诵的顾城《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让我觉得童声是这样的凄婉而清澈,几近泪下。

朗诵时,音气何时低吟何时高歌,节奏何时放缓何时急促,最见功夫。如果滥用中气,或是节奏不恰,和诗文自身的节奏、听者的预期相抵触,诗文的美会被冲撞,听者的心也被别扭。

真正的吟诵我听过,没有固定的曲调和节奏,抑扬咿呀,近乎于京剧的念白,或近乎于一些带有音乐性的方言。它是词句附加了音乐性,却并不如歌曲般脱离了字的义音。它让人觉得,这首诗,本来就是这般声色,甚至于,这首诗,本身就应当从这样的声色中诞生。

如果一个字的一种发音,能够使听者感知到这个字的意义,对于这个听者而言,就是这个字的义音。当一个字被唱着,如果听者只能感知到加上去的音乐性,却感知不到字的本义,或产生了其它意义的联想,那么这歌词也就仅仅是用人声填充音乐的附庸,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每首诗在志趣、结构脱胎之后,大有机会更换字眼以合平仄押韵对仗。所以诗兴起时,只需腹中积诗隐约引导下音韵、启发下结构,切不可以律害意。

我向来厌恶所谓现代诗,尤其是长诗,觉得那些词句在诗意上甚至连散文都不如。它们天生就无法阅读,而不得不被朗诵,最终不过是变成了填充朗诵这种形式的内容。

我觉得诗意和诗的形式是存在的。但我觉得诗和诗人是不存在的。诗不能独立作为写作对象而存在,它,正如词是诗余一样,是文余。诗意也是意义的余,一种副产品。它是意外而美丽的凝结,它的纤巧无法刻意。它是那个在做着想着其它事情的人,无意中给后人留下的词句。若非如此,那就不是诗,而是诗的习作。

所以我觉得,很多单独成诗的,反而不是诗。洒洒行文之间,突然读到的那一两句惊心的句子,却常常是更美的诗。它们正如嵌在山岩里的玉璞,是诗的原初形态。

宋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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